北檢起訴4名徵信業者24小時監控沈伯洋家門、通緝2名港人;FBI文件:被捕女子另受命查台灣反共民選官員住址
同一天出現兩起中國因素的跟監案:一件在台北,委託人是香港人;一件在洛杉磯,被捕女子曾監視賴總統長子。兩案都還在司法程序中,官員與委託人的身分、上游指揮鏈是下一個觀察點。
台北地檢署7日偵結沈伯洋遭跟監案,依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起訴4名徵信業者,並通緝2名香港籍委託人。依中央社、公視、聯合報與中央廣播電臺報導,委託約在2024年9月提出,酬金折合約新台幣36萬元;主要承接的徵信業者再轉包,業者因為沈伯洋有隨扈、初期跟監不順,改在機車座墊下裝設微型攝影機,在2024年10月1日至11月8日期間對他的住家大門進行24小時拍攝,影像再經Telegram傳給委託人。報導說,沈伯洋到2025年才報案,台北市大安分局從一輛登記在老人名下的機車追查,歷時近一年才破案。檢方認為4人配合境外敵對勢力。民進黨表示,這不是中國跨國鎮壓特定政治人物的第一案。沈伯洋是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。
另一條線在美國。法院公開的FBI探員宣誓書顯示,4日在洛杉磯機場被捕、被控監視賴總統長子的張婉瑩,還疑似曾受中國官員指示,追查加州爾灣一處和台灣反共民選官員有關的地址。宣誓書遮蔽了地址,也沒有說明該官員與地址的具體關聯;中央社向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查證官員身分,截至發稿尚未獲得確認。文件中的這一段是探員的推論與註腳,不是已經證實的事實,被告也尚未被定罪。這起案件在台灣已經成為政策議題: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說跨境鎮壓已成事實,陸委會表示要修法並建立全民指引。把兩案放在一起看,共同點是目標都是與台灣政治或國安有關的個人,手法都是低成本的跟拍與蒐集作息。
三個仍沒有答案的問題:第一,2名港人通緝後是否已離開台灣管轄;第二,台灣現行法律對「協助跟拍、蒐集他人資訊」的規範是否足夠,邱垂正6日已表示不足;第三,美方文件中的反共民選官員是誰,是否會公開。在這些問題有明確答案之前,本版只寫已由兩家以上媒體引述的事實。